关于二手房的交易事情需要我们慎重对待,二手房最重要的是对卖房者身份确定及房屋本身的所属权等这两点需要进行有很清楚的知道,有时会因买方不清楚或中介的疏忽出现了虚假的情况,这样卖方因其代理手续不全等情况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这样买方不免会出现很多麻烦事给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
一、未经全体继承人同意而进行的处置遗产无效
比如王先生在某中介的介绍情况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的事情。由于中介公司人员在给王先生介绍这套二手房时,没有提到该房屋的权属情况就进行签约,仅为购方提供了房主的户口本、死亡情况证明及房主配偶的出售房产证明等情况,这样就促成了王先生和房主配偶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关于履行合同期间,房主的子女向法院进行提起了诉讼,并对买卖合同无效进行了确认,经法院审核判决为,确认房主配偶一个人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理,因此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其诉讼时间内房屋价格上涨了一些,这不仅给王先生购房造成了很多麻烦,而且也造成经济上不可估量的损失。如遇到像类似情况,建议大家需注意
二、小心卖房人卖“假房”
由于市场上房产中介行业的鱼龙混杂,及房产中介者职业素质因素,会出现部分中介缺乏职业道德及工作责任心,对待房源的有效信息的真实性缺乏仔细认真的审核,这对房屋合同所履行职责和义务是不利的。
倘若房产中介没有进行对购房者出示身份证及房产证验明;关于售房屋是否有抵押、出租或私搭乱建等情况形;关于卖房人是否为房屋产权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人;关于即将出售房屋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没有要求一方出示同意出售和委托办理的证明;关于待出售房屋为遗产的情况,没有对全体继承人出具同意出售和委托办理的证明进行要求;关于出卖人授权他人办理居间委托手续的等这些情况。若因房产中介疏于审核或用虚假情况,这种情况成为房屋卖房和买房因房价涨跌原因而进行毁约的重要理由。
三、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谨慎中介陷阱
在这里提醒下售房者及购房者需要对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选择信誉好有保障的中介机构;(2)合同中需注明因房价变化情况及违约需要进行赔偿责任;(3)对于预告登记和过户手续需要及时办理;(4)增强法律意识,保留相关依据。(5)关于重大事项需写进合同中。
综上所述是关于“二手房陷阱—房产纠纷”的简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继续关注尚美家网装修平台。